教工公告
转发“关于申请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”
来源:3522vip浦京集团官网 浏览人数: 发布时间:2019-10-22
各学院、部门: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<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>颁发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人[1998]146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19年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请对象 (一)教龄满三十年且未办理《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》的退休教师; (二)截止2019年8月31日教龄满三十年且未办理《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》的在职教师。 二、申请材料 (一)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(附件1); (二)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(背面写上学校、姓名和出生年月); (三)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(附件2); (四)档案履历证明1份(由校综合档案馆干部档案室统一办理)。 三、申请程序 (一)本人填写《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》1份(A4纸,正反面打印)及照片1张; (二)所在单位初审并在《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》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报至校人事处;退休教师材料报离退休工作处转校人事处初审。 (三)学校审核并公示; (四)温州市教育局审批。 四、其他说明 (一)“教龄”是指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。申请对象不含教育管理序列、后勤保障序列人员和未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教辅序列人员。 (二)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(周一),《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》、《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-zhb@wzu.edu.cn。附件1-2纸质材料及照片请交至南校区行政楼人事处706B办公室。 (三)联系人:张老师,联系电话:0577-86598072。
附件: 1.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 2.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 3.关于做好《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》颁发工作的通知
人事处 (人才办公室、教师工作部) 2019年10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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